食品在其最终消费之前的生产、加工、储存、准备和服务过程中会与许多材料和物品接触。此类材料和制品包括食品包装和容器、食品加工机械以及厨具和餐具。这些材料称为食品接触材料(FCM)。
FCM 可由多种材料制成,例如塑料、橡胶、纸张、陶瓷和金属。
食品接触材料的成分从这些材料转移到食品中可能会影响食品的化学安全并影响人类健康,以及食品的质量、味道和气味以及外观。
为了确保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所有食品接触材料都必须符合关于投放到欧洲市场时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的法规(EC)No1935/2004。
(EC) No 1935/2004 法规提供了统一的欧盟法律框架。它规定了所有食品接触材料 (FCM) 的安全性和惰性的一般原则。
(EC) No 1935/2004 规定的原则要求材料不得:
1、2、将其成分释放到食品中,其含量对人体健康有害
以不可接受的方式改变食物成分、味道和气味
本框架法规涵盖以下材料和物品:
1、旨在与食物接触
2、已经接触过食物
3、合理预期会与食物接触。
食品接触材料有多种应用,从食品包装到制造机械、传送带到消费厨房用品。
欧洲协调立法涵盖的所有食品接触材料都需要符合性声明 (DoC)。该文件声明材料符合适用法规,提供材料安全性和食品接触兼容性的证明。
亚马逊产品安全与合规页面列出了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欧盟要求:欧盟法规 (EC) No 1935/2004(欧盟 FCM 法规)规定了在欧盟销售的所有食品接触材料都需要遵守的一般要求。单独的欧盟立法对与食品接触的特定材料设定了附加要求,例如关于塑料材料的法规 (EU) No 10/2011,或针对陶瓷的指令 84/500/EEC。如果不存在特定的欧盟材料规则,则可能有补充性的成员国的立法。
欧盟 FCM 法规需要与(EC)No 2023/2006 关于良好生产规范 (GMP) 的法规 一起应用,(EC)No 2023/2006要求制造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实施健全且经批准的体系。有特定要求的食品接触材料必须附有合规声明。
这些具体要求目前包含在以下立法中:
1、塑料材料法规 (EU) No 10/2011
2、关于活性和智能材料的 (EC) No 450/2009 法规
3、关于再生塑料材料的法规 (EC) No 282/2008
4、陶瓷指令 84/500/EEC
5、再生纤维素薄膜指令 2007/42/EC